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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交大老干部黄澎致书教育部长谈高校公共理论课和培养目标等问题
信中说:离休后十多年来,我和母校(上海交大)地下党的老同学、老战友们一起,研究国际共运和我党的历史,进行反思,研究成果向上反映,也是对年轻人有个交代,更是为了马克思主义在当代中国的发展竭尽绵力。这是我们这一年龄段的知识分子老党员应尽的义务吧。
我是“年逾八旬人未老,求索终身死不休。耄耋未敢忘忧国,不用扬鞭自奋蹄。”(自勉打油诗)
“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诗经》)
我吃的、住的比弱势群体好得多,属于既得利益阶层,也享有一些特权。作为一个老共产党员,总不能只顾自己安度晚年,还得为老百姓、为青年学生着想啊。
我自知风烛残年,来日无多。我根据党章,本着知识分子的良心、社会责任感和共产党员的党性,本着“三个代表”、“与时俱进”以及对党负责和对学生负责的一致性的精神,直抒胸臆,肺腑之言,坦率陈辞。在附件2(第5?~?6页)中我还提出了“依宪治两课”(提出三个问题)。敬请参考。我敬重并学习陈桂棣、春桃写《中国农民调查》和李昌平给朱镕基总理写信(反映“三农”问题:即:“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的革命胆略和政治勇气,反映高校公共理论课的问题(对这些问题如“作壁上观”,我将被良心和正义所拷问),属于报“忧”不报“喜”(因为“喜”不报跑不了,“忧”不报不得了)。如有错误,还望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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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澎先生是西南交大“两课”巡视员,此信系2004年6月15日发出,9月1日复发来五柳村。这里发布的是信的最后部分。有两个附件,全文发布于下:
附件1:关于高校公共理论课教材内容的思考,黄 澎
我认为对马克思主义的错误的教条式的理解,有几个重灾区,其一是高校的公共理论课,另外是哲学的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等。所以“从对马克思主义的错误的教条式的理解中解放出来”,是高校公共理论课极其紧迫、繁重而长远任务。
高校公共理论课过去是为诠释、宣传、研究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实际上是毛泽东的言论)、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服务的。
“我们一直高举马列主义大旗,其实,马克思的理论体系的基本观点是有错误的,包括唯物史观和劳动价值论这两大马克思主义基石,以及从而得出的无产阶级革命理论和策略等。而列宁主义,尤其是经过斯大林的发展,同马克思主义又有区别。列宁在同第二国际的争论中,将马克思主义作了一些更加片面的理解,如关于政党和专政的理论之主张专制集权,强调集中纪律,轻视自由、民主、人权。斯大林、毛泽东、以及第三国国际的政党执行的都是列宁主义,即凭暴力革命取得政权乃不受法律约束的无产阶级专政。”“因此,对其正确方面应大加发扬,对其错误方面应当如实修正。”(李锐《为〈对马克思主义再认识〉的出版说几句》,《随笔》2004年第3期)
列宁主义和马克思主义“不完全是一回事”。马克思有一名言:“工人阶级不是要实现什么理想,而只是解放那些旧的正在崩溃的资产阶级社会孕育着的新社会因素。”有两种社会主义革命,一种是马克思主义的“解放已有的”(设想经过和平的或暴力的方式);另一种是列宁主义的社会主义革命,是在几乎很少有新社会因素的国家里利用特殊条件夺取政权,然后利用政权的力量,将应有的社会因素创造出来。这就是“创造未有的”。(在20世纪大抵通过暴力革命)另一个不同是关于“跨越卡夫丁峡谷”问题。马克思以卡夫丁峡谷比做社会发展中的资本主义,称必须通过卡夫丁峡谷才可能进入社会主义。列宁和中共则基本上是属于“跨越式发展论”。(以上引自吴江著《社会主义资本主义沟通论》)如此等等。
“布尔什维克并非马克思主义,乃是俄国激进的小资产阶级亦即法国的布朗基主义。”(陈独秀1926年12月23日《复函郑学稼》,唐宝林、林茂森编《陈独秀年谱》第533页,上海人民出版社)。
“陈独秀并且提出了斯大林主义与希特勒主义之亲缘性的观点,认为纳粹是普鲁士与布尔什维克的混合物。”(《“以俄为师”得失的探讨》,《炎黄春秋》2003年第2期)
实践证明,对马列主义有错误的教条式的理解;毛泽东的言论有许多是错误的,即使再“完整地、准确地理解”也是如此。教科书中就保留着上述不少错误。对于“左”的年代推行的党的错误路线、方针、政策已进行了“拨乱反正”,但教材内容中却还保留着不少这方面的内容。
改革开放前,高校公共理论课教材内容还有两个主要根据。一是《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另一个是我党的第一个“历史决议”。(以后又加上第二个“历史决议”)
第一个根据,是党和国家的权力机构或部门指定的“标准答案”。这些“标准答案”是通过行政手段从苏联传到我国的。其基本的、主要的内容来自斯大林亲自修改定稿、擅自篡改联共党史、内容有许多严重错误的《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毛泽东曾要全党当作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百科全书”来加以学习的。改革开放以后虽有不少改进,但许多方面基本未变。如斯大林的“斗争哲学”;强调阶级斗争、党内斗争、党内路线斗争等等。“斯大林‘斗争哲学’以及在这一哲学模式框架中形成的各种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观点,正是制约当前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界实现理论转型和创新的瓶颈,因此,全面清理和反思斯大林‘斗争哲学’,应成为理论界刻不容缓的任务”(西南交大苏志宏:《斯大林‘斗争哲学’反思》)。所以,教材内容距彻底肃清斯大林主义的影响尚任重而道远。
另一根据是我党的两个“历史决议”。
两个“历史决议”,一个以路线斗争为纲,一个“根本推翻”这个原则。遵照一,必违二;遵照二,必违一。两个都要严格遵照,如何操作?
一位著名学者在中共中央党校讲授“党的两个决议比较研究”时,认为第一个决议有四个缺陷:第一缺陷是四多四少。讲毛泽东的多,讲其他领导人少;讲红一方面军多,讲其他红军少;讲中央根据地多,讲其他根据地少;讲红区斗争多,讲白区斗争少。第二个缺陷是以路线斗争为纲。路线对一切都对,路线错一切都错(他的路线对,所以一切都对;其他人的路线错,所以一切都错)。第三个缺陷是以“阶级斗争为纲”,党内一切思想分歧,都要上升到阶段斗争高度。第二、第三个缺陷都是从《联共(布)简明教程》中贩来的。斯大林用这两根棍子,清除了多少党内高级干部中与他的意见不同但并非错误的精英分子。
第四个缺陷是有些内容是“非历史的”,即是后来加进去的,而且手法并非合理。参与起草过程的胡乔木说,决议经过六届七中全会和七届一中全会通过时,没有点王明、博古的名字。1953年出版《毛选》第三卷时才(根据毛主席的意见)“加上王明、博古的名字”。“个人意见,可以随意修改经过多次中央全会郑重通过的决议,这正常、合法吗?”
“至于1981年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第二个“历史决议”,虽然离我们时间较近,但也已20多年了。在这一天等于20年的改革开放时代,我们今天的现实、思想认识和理论发展,已经远远超越了这个决议的许多论述。否则我们为什么在这个历史决议后又提出“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现在又提‘与时俱进’”(以上引自唐宝林《写党史如何遵照‘两个决议’》)
实践(第一性)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决议(第二性)是否是真理,也要经(历史)实践的检验,而不应颠倒。
我国有易代修史的传统,这样由后一代(或几代)人来写历史(如《清史》现在刚着手写),才能比较客观些。要避免“年代近,失之偏;年代久失去真”的倾向。另外,除官方修史外,还要有来自民间的史书,互为补充,才能比较全面些。
领导人在位,或虽已逝世,但考虑政治需要,在这样的情况下修史,极易发生媚上、拔高、造神等偏颇。把领袖写成完人(一贯完全正确)、写成神(这是个人迷伩的思想基础)。另外,贬低一些人(如陈独秀、瞿秋白、张闻天等)。史学工作者也往往缺乏秉笔直书和敢于讲真话的史德(这里当然还有一个遵守纪律问题),而伩奉:“历史是由胜利者书写的”(斯大林)(亦即“成王败寇”)。因而,许多“史实”却不是伩史。
中共党史等同于、代替了中国革命史,等同于、代替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史。
毛泽东虽曾对斯大林的“斗争哲学”有所批判,但他本人基本上还是搞“斗争哲学”。
全国高等学校“两课”示范教材《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第74页)讲“差异也是矛盾”(即毛泽东在《矛盾论》中说的:“差异就是矛盾”,《毛选》2卷773页)。实际上“差别和矛盾是两个不同的范畴,有它们不同的含义”,“只有差别尖锐化,达到本质差别、达到对立,才能转化成矛盾。”“马克思主义和共产党的光荣任务就是实事求是地去发现矛盾解决矛盾而不是臆造矛盾和夸大矛盾。一切以臆造矛盾为业绩的思想和行为,都必然制造悲剧和妨碍历史进步。”(华岗《规律论》,引自钟沛璋《华岗之谜》,《北京日报》2003年11月10日)毛泽东说的“差异就是矛盾”,否认了非矛盾性的差异的存在,从了扩大了矛盾。没有矛盾,毛泽东也要“树立对立面,”人为地制造矛盾。《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第71?~?73页)“矛盾的同一性的作用”和“矛盾的斗争性的作用”中讲到了“矛盾的同一性是相对的,斗争性是绝对的”,这是毛泽东的观点,毛泽东说过:“一切过程矛盾的运动,同一是相对的,斗争是绝对的,这是任何过程如此。”《毛泽东哲学批注集》(第92?~?93页)实际上斗争只是对立的一种形式,并非普遍形式。例如,“上”和“下”、“时间”和“空间”、“普遍”和“特殊”、“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这样对立的双方,如何进行斗争呢?所以,正确的表述应是相反的:斗争性是相对的,同一性却是(普遍的)绝对的。没有同一性就不成其为矛盾了。
按照毛泽东的观点,就是:差异=矛盾=斗争,这样就扩大了矛盾和斗争。显然是错误的。正确的表述应该是:差异中有矛盾但不全部是矛盾;矛盾中有斗争但不全部是斗争。
他说:“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拥护;凡是敌人拥护的,我们就反对”(敌我双方只有“斗争性”,没有“同一性”)和“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即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只有“斗争性”,没有“同一性”)邓小平的改革开放政策,要学习全人类创造的一切好的、对我有用的文明成果,同国际接轨,正是直接否定上述两句话的结果。
上述两句耳熟能详、家喻户晓的错话,长期以来作为“真理”流毒极广、极深,理应拨乱反正。教科书应有拨乱反正的任务,让学生真正能接受到历史教训。
凡此种种就是“斗争哲学”(实质是“整人哲学”),是“残酷斗争,无情打击”的理论根据和哲学基础。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第70页)讲到了“一分为二”。毛泽东的“两分法”(“一分为二”)来表达辩证法有简明易懂和直观等优点,但到处套用会造成简单化、庸俗化。还会常常抹然了事物的中间状态。非此即彼,非好即坏,非白即黑,不是革命就是反革命。二元结构的事物自然可“一分为二”。但事物丰富多彩,二元结构只占少数,多元结构占多数。X元结构的事物应是一分为X。如太阳光从光谱颜色来分,可分为七(“赤、橙、红、绿、青、兰、紫,谁持彩练当空舞?”)(毛泽东《菩萨蛮·大柏地》)。
毛泽东思想是集体智慧的结晶,就不能只突出一个人,而抹煞其他同志的思想。如周恩来、刘少奇、陈云、邓子恢(毛泽东在农业合作化运动中批他为“小脚女人”的)乃至顾准(我国首次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思想先驱)孙冶方、杨伟民(主张社会主义初期应恢复单干)以及毛泽东指出的“浙江出了两个半单干理论家”冯志来、陈新宇、杨木水等同毛泽东所讲的相反,却是正确的话语也应该写上。
全国普通高校“两课”示范教材《毛泽东思想概论》(第109-111页)讲到了毛泽东的《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有些学者提出,毛泽东提出的两类矛盾?——?人民内部矛盾和敌我矛盾?——?是政治概念,不是法律概念。谁来“正处”呢?谁来判断某人是人民,某人是敌人?判断的是各级党委,是他本人,不是法院。所以这不是法治,而是人治。特别是在他的报告发表时加上了六条政治标准,这不是法律语言,且很难界定。从“反右”到“文革”发动了许多次政治运动,毛泽东违反了自己提出的“正处”理论,但是这个理论本身就包含着错误。后来事态的发展,表明他的思想有变化,但也是“正处”自身所含错误的合乎逻辑的发展。“正处”是“反右”到“文革”造成千百万冤假错案(并株连了数以亿计的亲属)的理论根据。实践是检验此一理论的唯一标准,证明它是错误的。
关于“三大改造”问题。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基本原理,改造成功与否的唯一标准是否有助于生产力的发展和改革开放时所采取的与“三大改造”背道而驰的政策,说明毛泽东迷伩上层建筑改变经济基础,迷伩生产关系改变生产力而进行的“三大改造”是“左”的错误。但《毛泽东思想概论》却还讲农业合作化运动“取得了辉煌的成就”(第91页)还坚持“左”的错误,用毛泽东在《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报告,“批评有些同志像小脚女人,对合作化运动过多地评头品足,是犯了右的错误”。(第89页)
不承认根本搞错了,只是“由于指导思想上产生了急于求成、急于过渡的情绪,导致实际工作出现了一些偏差和失误,即: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过于简单划一……。”还总结了三条“主要经验”。
假如“三大改造”是正确的,那么是否意味着,在适当时机我党还会进行“三大改造”呢?这难道有利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发展吗?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第153?~?154页)“国家的职能和发展趋势”中未能总结社会主义国家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教训。“社会主义民主”(第154?~?155页)中未讲清资本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民主的异同,也背离了历史和现实。“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密不可分”(第155?~?156页)中未能总结社会主义国家破坏法制,搞人治不搞法治的恶果和历史教训。也未谈到“斯大林如此破坏法制,这在英、法、美这些国家就不可能发生”(毛泽东)的原因,从而引以为戒,接受教训。
“两课”示范教材《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第149?~?150页)讲到“现代企业制度”,“产权清晰”,但未抓住更根本的、更重要的是解决劳动者的个人所有权。这就要回归马克思恩格斯的理论,否定列宁、斯大林的错误理论。马恩著作中说:“全部生产集中在联合起来的个人手里”(《马恩选集》第1卷第273页),“联合起来的个人对全部生产力总和的社会个人所有制”(《马恩全集》第48卷第22页),在自由集体劳动条件下“实现个人所有权”(同上第17卷第362页)。而列宁却说:“把生产资料和流通资料变为苏维埃共和国的财产,即变为全体劳动者的公共财产。”(《列宁全集》第29卷第89页)(即国有制等于全民所有制)。斯大林说:“苏联是社会主义社会,……这种社会的基础是公有制:国家即全民的所有制以及合作社和集体农庄的所有制。”(《斯大林文献》第77页)“把集体农庄所有制(这当然不是全民所有制)提高到全民的(国家的)所有制水平。”(《斯大林选集》下卷第605页)
“把国家所有制视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理论,纯粹是苏联的产品,它有着‘全民所有制’的虚号,却排斥具体的劳动者的个人所有权,同马克思主义完全不是一会事”。(中央党校杜光《坚持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
如果不从上述苏联理论桎梏里解放出来,要实现国有企业的改革是十分困难的。我国的国有企业照搬苏联的一套。国有企业领导人揽权,职工无权,所以会出现“穷庙富方丈”等诸多严重问题。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逐步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实现劳动者有其股(个人所有权),迈出了实现马恩“联合起来的个人所有制”的重要一步。
如此等等。
仅仅粗看了三本“示范”教材,就发现了上述严重问题。其他教材又如何?虽然指导思想相同但学科不同,自然不能以此推论概全。
所以,“有些教师也并不相信教科书上的一些内容,但迫于“纪律”,不得不大讲违心话。学生也并不相信教科书上和教师讲的一些内容,但还得死记硬背,以应付考试,结果只能培养出思想僵化的教条主义者”。(附件2第5页)
这说明高校公共理论课教材内容尚存在着许多严重的问题,亟待改革。
这样的错误内容(如“斗争哲学”,对培养造反派、红卫兵倒很合适,很管用),加上还没有突破没有真正自由研究、自由讨论的环境和条件,对培养现代公民、“培养一批思想家和理论家”是否会产生严重的不利影响(当然教材在培人才方面 只能起一部份作用,但公共理论课教学是“思想教育的主渠道”,大学学习是青年学生世界观等形成的关键时期,其立场、观点、方法论在此时期基本形成,公共理论课教材中的错误内容的负面作用不可低估、小觑),乃至南辕而北辙、缘木而求鱼呢?我甚感忧虑。
2004年6月15日
附件2:《关于我校培养目标内涵的思考
——关于我校“两课”建设的建议意见(提纲)(之六)黄 澎
按:我校培养目标的实现,“两课”应发挥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当然不可能是全部)所以我将给我校第12届党代会的部分建议增加了一些内容,而成此文。
我校的培养目标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我试图对其内涵作如下思考:
(一)现代公民意识。
四个现代化必须有人的现代化。现代化的人必须具有现代公民意识。大家都说中国人的素质太低,这不光指老百姓,当官的亦然。“上智”和“下愚”实际上都缺乏公民意识。实现政治文明,必须反对专制主义,实现民主化。还要反对奴隶主义,变旧的臣民(子民)意识为现代公民意识。奴隶主义是个人迷信、专制主义的精神土壤。斯大林时代,“革命的”愚忠(奴隶主义、蒙昧主义)培养了“革命的”暴君。专制主义和奴隶主义、民主化和公民意识是相辅相成的。
“千差距,万差距,缺乏公民意识,是中国与先进国家最大的差距。”“为什么中国人缺乏公民意识?原因就在于自秦始皇以来的两千两百年间,中国实行的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一直是专制主义,统治者执行的是‘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愚民政策,老百姓遵守的是‘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的奴隶主义”。①
中国人之所以落后,距现代化甚远,就是因为只会当顺民(臣民、子民,当“螺丝钉”,当“驯服工具”),或者当暴民(红卫兵的打、砸、抢),或者兼而有之(如阿Q,一方面他长时间是个弱者,受人欺侮,但有时欺侮比他更弱的小D和王胡。又如“文革”中的“革命小将”,一方面对领袖盲目崇拜,实行奴隶主义,另一方面,一朝权在手,对“牛鬼蛇神”实行专制主义),就是不会当公民。公民需要具有时代精神,有社会责任感,有独立自主精神(独立的人格和思考),懂得自己(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知道自尊和尊重他人。所以启蒙要从人的公民化做起。
要培养人才,不是奴才和工具。
要培养有独立见解的学生。但“首先是战士,其次才是学生。”(华岗的信条)“马克思的战友们曾这样评论马克思,说在他身上,战士的一面永远胜过作为思想家的一面。”②
(二)真正的知识分子,而不是假的知识分子。
鲁迅说过:“真的知识阶级是不顾利害的,如想到种种利害就是假的,冒充的知识阶级。”(按:称为“阶级”欠妥)
知识分子是社会的良心。反之,昧着良心去为文、做事,就是假知识分子。
知识分子是智慧的传播者。反之,传播歪理、假冒伪劣和愚昧落后,就是假知识分子。
“知识,是由知和识两部分构成。知,指信息、资料、传统文化成就,实时事态的了解与掌握;识,指对所知的东西进行分析、研究、批判、再创造,即精神生产的过程。有知无识是书呆子,占有资料再多,学历再高,不是真的知识分子,因为他失去了知识分子最重要的功能——精神生产。这就是为什么历来崇尚‘有识之士’,而不提‘有知之士’的原因。”③“由于数千年帝王专制下的文字狱,中国知识分子有知无识者或有知不敢识者比比皆是,有识之士一直处于被压制的可悲地位。”④
我校要培养真正的知识分子,而不是有知无识或有知而不敢识者。
要培养有道德的(至少不应低于道德底线,作不道德的事,要保持为人处事的基本操守)、人品好的;不应沾染上几千年封建专制制度下形成的民族劣根性,如“自私、嫉妒心强、心狭量窄、两面派、言不由衷、奉迎拍马、唯上是听、缺少同情心和正义感、欺软怕硬、墙头草随风倒、双重人格、善于人身依附、崇拜权力、背信弃义、见死不救、落井下石、卖友求荣。”⑤
汪精卫刺杀清摄政王,吟唱“慷慨歌燕市,从容作焚囚,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时是真知识分子,后来当了汉奸,就变成假知识分子了。周佛海、陈公博当年参加中共一大时是真知识分子,后来当了汉奸就变成假知识分子了。郭沫若解放前是个战士,著名学者,是真知识分子,解放后,紧跟“红太阳”,亦步亦趋,成为“御用知识分子”而不能自拔,就变成假知识分子了。“四人帮”的狗头军师张春桥和文痞姚文元恐怕从来就是假知识分子。
柯云路写了吹捧“神医”等“生命科学”的坏书,散布了愚昧、落后、反动的思想,那就是假知识分子了。我所敬重的“两头真”的人物,“两头”时是真知识分子,中间一段就是假知识分子了。我的中间一段类似。
(三)知识结构方面,应培养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相融合,促使“人的全面发展”的高级人才。
“我们从事教育,培养人才如果只重视科学精神,忽视人文精神,这是一种缺陷。人生旅途创造事业的原动力来自精神,一个找不到精神家园的人,难成大器。学生在校期间,往往为了就业,将来在社会上竞争,急于要掌握工具能力,科学精神让他认识世界,to know,以及怎样to do,但是怎样to be,怎样做人,怎么样与人、与社会、与自然together,这些问题科学精神不一定解决得了,还应靠人文精神和培养。”⑥
(四)高等教育属于上层建筑范畴。上层建筑应适应经济基础。我国的经济基 础是多元结构。高校培养的人才也必须适应经济基础、市场经济的需要。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中提出:“广泛的统一战线”就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
经过拨乱反正,我党摒弃了“左”的“阶级路线”(“唯成份论”、“唯社会关系论”),高校对上述这四部分(“者”)中的符合入学条件者都应作为培养对象,所以,我校毕业生也应多元化。
在业务上,我校有专、本、研(硕、博)等多层次。
在政治思想上也应有多层次、多元化的要求。
我校应发展一定数量的党、团员,但不是党校、团校(虽然校党委下设党校)。
我校应普遍开设马克思主义理论课,但我校培养出马克思主义研究者、马克思主义学者、马克思主义者只能是极少数。这些极少数只能由人文社科学院有关专业来培养。因此,对一般专、本、研学生应在必修、必选、任选等加以区别,以适应学生们不同的要求。
虽然,在“两课”方面全国统一的比较多,但我校发挥主观能动性的空间还是不小的。只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克服因循守旧,克服单纯“等”、“靠”思想,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我校发挥主观能动性的空间还将不断扩大。
(五)重点高校时培养高层次人才的重要基地。我们必须认真总结历史经验,以利于今后的发展。要以宪治“两课”。
“八十五岁高龄的马克思主义资深学者吴江满怀激情地指出:‘思想贫乏也不是社会主义!’”。他说:“我们早已注意到,并不止一次议论到一种现象:无论是已经‘消逝’了的社会主义国家或现存的社会主义国家,除了少数领导人有文集问世以外,鲜有大学问家、大思想家、大科学家出现;即使在旧时代卓有成就的学问家和艺术家,当他们一旦进入社会主义时代,也少有成功之作产生。这种现象是如何产生的很值得研究。毕竟思想贫乏不能算作社会主义的标志!”⑦
“鲜有大学问家、大思想家、大科学家出现”,作为重点高校来说,也是有责任的啊!
据统计,我校解放以前的毕业生2679人,其中院士24人(其中成为外籍院士3人)。即111.6个毕业生中有1个院士。解放后迄1995年止,本科以上毕业生27906人,其中院士9人(其中1952年以前毕业的7人),即3302个本科以上毕业生中有1个院士。解放前后比,院士在本科以上毕业生中的比率相差约30倍。尽管解放前后有些不可比的因素,但仍然可以说明培养高层次拔尖人才方面存在的严重问题。
美国未来学家阿·托夫勒说:“如果我们不向历史学习,我们将被迫重演历史”。如果我们不认真总结历史经验,“不向历史学习”,那么我们将被迫在培养“大学问家、大思想家、大科学家”方面重演交白卷的历史。
在“左”的年代,“整个社会形成一种气氛:‘大树特树领袖的绝对权威’,‘紧跟领袖就是方向,紧跟领袖就是胜利。’全党只有一个头脑在想问题,大多数人只是消极地服从和紧跟,扼杀了整个社会的活力和创造精神。一个人从儿童起,接受的教育就是:‘听话才是好孩子。’到了青年时期必须做到一切听从领导安排的‘螺丝钉’,当了干部要处处与顶头上司‘保持一致’,一切‘紧跟照办’。”⑧
这就是领袖垄断真理,个人凌驾于宪法之上,领袖凌驾于人民之上。在这样的情况下,稍有创新(只是对领袖垄断的“真理”的突破,并未违法)却视为“异端”,受到打击扼杀,甚至家破人亡(如顾准等)。而当“收发室”、鹦鹉学舌,熬年头,照样提拔,从而培养了大量庸才。少数看风使舵,“上有好者,下必甚焉”,凭如簧巧舌,嘴上功夫,哗众取宠,却春风得意,“左”右逢源,名利双收。他们是既得利益者,对“两课”改革往往采取“叶公好龙”的态度。有些人还为一些垃圾理论(现已被扫进历史的垃圾堆),人为地拔高为“发展了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发展的新阶段”,等等,成为“理论权威”。在“左”的年代,政治运动和学术领域的“游戏规则”是相矛盾的,前者的优胜者后者却不怎么样。有些教师也并不相信教科书上的一些内容,但迫于“纪律”,不得不大讲违心话。学生也并不相信教科书上和教师讲的一些内容,但还得死记硬背,以应付考试,结果只能培养出思想僵化的教条主义者。以上情况拨乱反正以后有所改善,但未根本解决问题。这是体制性弊端,广大师生是受害者,虽然广大教师是努力的,是有成绩的(拨乱反正以后,尤其在科研方面),广大学生也是努力的。我校党、政领导对“两课”是重视的,也是抓得紧的。我校“两课”的成绩在四川省是名列前茅的,并多次受到省有关领导的公开表彰。
这就是问题的症结之所在吧。不抓住症结,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只是枝枝节节、修修补补,是难以奏效的。
要加强“两课”建设,必须以宪治“两课”,将“两课”纳入法治的轨道,根据宪法和法律办事。依宪治国,“两课”建设理应包括在内,岂能例外?
宪法是治国安帮的总章程。“依法治国被胡锦涛总书记定义为依宪法治国,强调必须牢固树立宪法至上的意识,把宪法权威作为依法治国的精髓,始终贯穿到法制建设当中。”⑨
我党党章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所以党规党法必须服从宪法、法律。“要反对‘以党治国’的观念。”“‘以党治国’的观念,就是国民党恶劣传统反映到我们党内的具体体现。”“‘以党治国’的国民党遗毒,是麻痹党 、腐化党、破坏党、使党脱离群众的最有效办法。我们反对国民党以党治国的一党专政,我们尤要反对国民党的遗毒传播到我们党内来。”⑩
部门法规应服从宪法。
宪法规定了公民享有的权利,包括言论自由、出版自由、信仰自由、科学研究和文艺创作的自由。法律还规定了公民享有知情权(在中央党校主办的《学习时报》的文章中,它甚至被定义为“现代民主的根本要求”)。这些权利政府是不得侵犯的。宪法和法律不是只要老百姓遵守,政府和共产党也要遵守。
关于“两课”方面,我认为有以下三个问题要加以思考:
1.教师讲课,只要不违反宪法和《保密法》、《档案法》等法律,而且讲的是事实,这就是合法,是不是应该被允许呢?
2.既然是合法的,却又要横加干涉,设立种种禁区,这是不是违法呢?
3.假如教科书上或教师讲的内容中有假冒伪劣,因而误导了学生,侵犯了公民的知情权,这是不是属于违法呢?家长和学生是不是有权投诉呢?
上述三个问题,我的答案是肯定的。
以上意见供参考。如有不妥,敬请批评指正。
(待续)
2003.12.31
注 释:
① 李慎之《修改宪法与公民教育》
② 林默涵《华岗传·序言》
③ 陆放《李慎之与中国知识分子》
④ 同上
⑤ 同上
⑥ 王宗光《许嘉璐、王宗光关于人文素质教育的谈话》(《上海交大报》2000年11月11日第3版)
⑦ 钟沛璋《“中国并非在向资本主义转变”》(上海《社会科学报》2003.11.6)
⑧ 冯建辉《蒙昧主义何以在革命旗帜下泛滥——一位学者的绝笔》(《炎黄春秋》2004年第二期)
⑨《南风窗》2003年第12期
⑩ 邓小平《党与抗日民主政府》(《邓小平文选》第一卷第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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