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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寫畢業論文可有償服務 網上"訂做論文"何時休?

新華網 (2003-11-03 11:00:54)來源:光明日報


記者近日在互聯網上瀏覽到一個“學生X”網站,發現這個經營性網站提供一種“訂做論文”的服務:凡需要申報職稱論文、大學本科畢業論文,碩士和博士論文的,均可提供論文寫作發表、大學畢業論文答辯全程指導等有償服務。

  代表自己學術水準的論文還能代寫?   

  網上“訂做論文”愈來愈火   

  記者利用GOOGLE進行搜索發現,訂做論文的網站竟然很多,買賣論文在網上成了公開的事實。訂做論文的程式各網站基本相同,買方可透過電子郵件、OICQ、電話等途徑取得聯繫,有的網站也可以直接填寫網上訂單,將論文的要求告知,談好條件和價錢後,買方就可透過郵政匯款或銀行電子匯款付訂金,賣方收到訂金後開始炮製,論文接近完工,賣方將論文的20%到40%發給買方,由買方提出意見進行修改,在買方付清餘款後,一篇成型的論文就到買方手上了。

  這些網站向買方保證論文的撰寫者都是碩士和博士,“論文XX網”表示該站槍手由北大、清華、人大、中國政法大學等著名學府的22位博士、116位碩士和12位教授組成,旨在為正處於繁忙商務、職稱評比、求職和畢業論文寫作之中的人排憂解難。網站還向買方保證文章的惟一性,著作權歸屬買方,論文若通不過可全額退款。

  記者給其中的4個網站發去電子郵件,希望訂做一篇關於社會學的本科畢業論文,很快就收到回信,各網站都很熱情地表示願接這筆生意,“學生X”開價1000元到1500元,“YY論文網”則開價400元。

急功近利催生“訂做論文”   

  某論文網站站長稱,光顧網站的大多是本科生、評職稱者和一些碩士、博士。這些人為何熱衷於到網上買論文?原因是對於學歷和仕途的急功近利。

  本科畢業論文缺少創見,閉門造車,少有現代感與針對性,這已成為高校的隱憂,部分學生乾脆向上幾屆同學討要當年的畢業論文充數,或找同學抄,而保險一點就在網上訂做論文。為何大四學生不願認真對待畢業論文?武漢大學張某的看法有一定代表性:“做好畢業論文,又不能給找工作帶來好處。現在正是求職的黃金季節,誰願意因為做論文而耽誤了前程?花幾百元拿到一篇至少由碩士撰寫而且保證版權的畢業論文,既省事,又不耽誤找工作,何樂而不為?”

  考研熱的升溫助長了代做論文的歪風。在人才高消費的今天,許多單位不管需不需要都旗幟鮮明地宣稱:“歡迎研究生,考慮本科生,謝絕專科生。”考研已成為謀取理想職業的敲門磚。

  現在想評職稱的人都想發表論文,很多人花錢托熟人走後門,費盡心機論文還是很難發表,這又給這些經營性論文網站提供了生財之道,只要付幾千塊錢就可幫助你完成寫論文兼發表的一條龍服務。

法律漏洞讓“訂做論文”如此猖獗   

  如此公開地賣論文,難道就不怕有人來查嗎?“YY論文網”的站長告訴記者:“一兩年內不會有人來查。我們這些網站是合法不合理,法律上沒有禁止論文代理的明確條款,代做論文雖是學術欺騙,但網上色情和欺詐都來不及查,還輪不到查我們。”

  訂做論文真的不違法嗎?浙江大學法學系的李永明教授說,按著作權法衡量,不能說訂做論文違法。委託創作是委託人委託受託人、按委託人的設想和要求進行的創作,按照著作權法第17條規定:“受委託創作的作品,著作權的歸屬由委託人和受託人透過合同約定,合同未作明確約定或者沒有訂立合同的,著作權屬於受託人。”那些論文網站明確表示著作權屬於買方,那就表明著作權屬於買方。但著作權法並沒有明確指出畢業論文不在委託創作的範圍外。但訂做論文違反了其他一些基本法律原則,例如民法的誠實信用原則和教育法的相關法則等。同時還違反高校的規章制度和學生守則。網上訂做論文的暗箱操作和保密性又加大了制度制約的難度,這不免使某些規章制度形同虛設。

  根據國家《互聯網管理辦法》規定,經營性網站必須辦理ICP證(網站經營許可證),否則就屬於非法經營。但記者發現,論文網站均沒有標明ICP證號,本身就存在非法經營之嫌。記者致電北京一家專業代辦ICP的公司,工作人員表示:論文網站屬於經營性網站,必須辦理ICP。但是除了廣東省對ICP抓得比較緊外,全國很多地方的網站都是無證經營。

  浙江大學城市學院魯世傑院長認為:“這種論文網站的存在就像毒瘤,腐蝕著很多人的靈魂。政府應該堅決取締這種違規網站。”  

  訂做論文等不誠信表現已引起多方關注,部分學校已採取措施。寧波大學科技學院首批畢業生畢業前,學院要學生對論文有無剽竊進行宣誓,而後再進行論文答辯,學生的宣誓詞和簽名收錄留檔,將來如查實學生宣誓後的論文仍有剽竊行為,該學生的誓詞和簽名將自然生效,學院將透過有關規定,重新判處他論文學分為零,學院還將透過教育部電子查證系統告訴用人單位。 (通訊員 鮑璐茜 本報記者 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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