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柳村>>环保呼唤科学与民主(二)让事实来说话


五柳村编者的话:人类是否必须敬畏自然?环境保护是否以人类为中心,网上网下正在热烈辩论。事实胜于雄辩,还是让事实来说话。这是第二篇:

以蝗虫为例

---兼评三“科学文化人”对武松打虎的议论

陶世龙

一、引子

 

    何祚庥 先生在新浪网上与汪永晨女士辩论“人是否必须敬畏大自然”时,提出:“比如说武松打虎的时代,老虎要吃人,请问汪女士对吃人的老虎采取什么态度?” ,据“科学文化人”刘华杰统计,连续问了四次,汪女士始终未正面回答。另一位“科学文化人”田松,也承认这是动物权利主义者往往语焉不详的一个问题,常常采取回避的态度。
    于是他们两位加上另一位“科学文化人”的核心人物刘兵,跑到科技日报经济特刊上,天南海北地坎了一通。(2005-02-06 田松,刘华杰,刘兵: 武松该不该打虎:三学者关于“敬畏自然”的对话《科技日报》经济周刊)据刘华杰先生 事后说:“何先生原来很得意的“武松打虎”的诘难”,被他们三个人的 对话“轻松化解”了,“反而衬托出何先生对人与自然的关系、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等等的理解是颇片面的。”(2005-3-18 刘华杰:“顾不上”论的伦理学问题:评何祚庥先生的一个论证,《科学时报》) 

    但是把他们的谈话拿来反复地看,看不出他们怎样化解了这个难题,因为他们和汪女士一样,始终没有正面回答武松该不该打老虎。他们的对话已链接在上面,大家自可去看。

   我统计了一下,他们这番对话变成文字计4000字(标点符号和空格均在内,下同),勉强算得上回答问题的文字仅约500字,其中田松说的最多,刘兵有一句,没见到华杰的答话。

   刘兵说:“我觉得这里面有一种混淆,即以个例来反对一种整体的命题。如果在特定的情况下武松打了那只虎,为了他的生命,这并不意味着人们天天都要找老虎去打。本来讲人与自然的关系,更多地是在说后一种情形。”;田松说的 也是这个意思:“武松打虎,是一个个体与另一个个体之间的关系。”“而物种之间的关系,是人类的集体行为、国家行为,因而,往往是由政府的决策产生的。”

    两位哲学家本事也够大,一来二去,一只一只实实在在的老虎不是老虎了,因为它不能等于物种。 难道景阳岗的老虎要吃别的动物不是猫科豹属的共性,而武松不愿被老虎吃掉要奋起反抗,也不是人科人属的共性?听说有人愿意舍身喂虎,但这不是人的本性,而且也未见有人实践过。

    “科学文化人”使用的这种手法并不新鲜,不过是公孙龙“白马非马”的变种,他们倒是和这篇《“白马非马”与“交警非警”》中的 那个交警颇有共同语言 ,完全是一种诡辩。

    不过田松已经坦承:“我们的身份也是多重的。我们注定也是个人,也有同样的本能,并有在社会当下的框架中满足欲望的权利。而作为学者,我们的理论恰恰是针对当下的社会框架的,我们认为这个框架应该加以改变。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现在就“必须”放弃我们在当下社会框架中的生存方式。”也就是说他们 在理论上主张动物有和人一样的权利,认为科学技术正在给地球带来灾难,但是作为“社会框架”中的教授、副教授‘主任、院长,仍有人的本能,所以消耗能源的电器还是要用, 动物的肉还是要吃。 他们的理论与他们的实践是分离的的,或者说有两重人格。话已说到这份上,说他是伪善也不好说了。

    因此这里不再讨论他们的话题。而是以蝗虫为例,再一次说明人不仅无须,而且不能去敬畏自然。

 

二、不尊重人类权利的蝗虫
 

    现在有些环保人士和“科学文化人”大讲人应该尊重动物的权利,然而在现实中,许多动物不仅不尊重而且侵犯人的生存权利,蝗虫就是这样一个物种。

    人在渔猎时代,主要靠吃动物为生,后来学会种五谷杂粮,吃粮食;孟子的理想社会是要保证年过七十的人能吃上肉,可见那时动物吃得很少了。按说动物要是真有灵性,就不该来破坏人种的庄稼,但是庄稼从播种到收割,总是不断有动物来破坏,蝗虫就是最多最 严重的一种。

    从中国历史记载的自然灾害来看,对中国人造成损害最大的,除了旱灾和水灾,就是蝗灾。

    蝗虫的种类很多,个体都不大,身躯的长度仅几厘米甚至更小, 它是吃植物的,当然不需要也不可能像老虎那样要吃人,但它对人比老虎更厉害

    因为蝗虫的个体虽小,但繁殖快,数量多,而且总是大规模集体行动。一只蝗虫每二十四小时可以吃掉相当它体重的食物,世界银行驻中国代表处网站这个绝对数字不大,但成百万、上千万乃至数以亿计的蝗虫就可以把所过之处的庄稼以及草和树叶统统吃光;没有植物可吃了,还会去把牛马的毛也吃掉。

    2005年4月15日连云港日报上发表的韩世泳《五十年前的灭大战 》,其中记述了他 亲眼见过的一次“过蝗虫”,很真切,现抄录在此,以供没见过这阵势的人得到感性的认识:

“记得我6岁那年(1943年)夏秋,有一天,天空突然变暗,只见大群大群的飞蝗,从天而降。尽管倾城筛锣、敲盆全力驱逐,蝗虫还是纷纷落下,我家西边天王庙头伏大娘家炸油条的锅里,都像下饺子似地一个接一个往里掉。顷刻间,整座海州城都成了蝗虫的世界。这些蝗虫不知是哪里飞来的,就像饿虎似的,见到青头就啃。我家院前天东墙根一溜竹子,更成了它们的攻击目标,几乎每一片竹叶上、每一个竹梢上都扒着大蝗虫。只见一片“沙沙”声,眼眨工时,竹叶全光了,竹梢了给啃掉了,竹皮也被啃了。自那后,一排竹子再也没发过青。”连云港新闻网

还有北京晚报记者对天津地区闹蝗虫作的报道:

蝗虫的习性是傍晚时分上草进食,一整夜都在吃东西,白天太阳出来就在草根和地面活动,因此最恐怖的情形往往发生在早晨,常常可以看到成千上万只蝗虫抱成一个直径几十厘米的大团,放眼望去,数不清的蝗虫团在地上滚动,令人生畏。太阳出来前,很多芦苇看上去都像果实累累的高粱,那是蝗虫一只压一只地附在上面,芦苇被压弯了腰,甚至被成片地压倒。蝗虫一下草,原来趴过的芦苇就只剩下了光秃秃的杆。《北京晚报》 2002年6月13日 责任编辑:刘克)

     因电视剧《铁嘴钢牙纪晓岚》而妇孺皆知的纪大烟袋写的《阅微草堂笔记》中有段记载:“盖前明崇祯末,河南、山东大旱蝗,草根木皮皆尽,乃以人为粮,官吏弗能禁。妇女幼孩,反接鬻于市,谓之菜人。屠者买去,如刲羊豕。”(转引自食人俗:文明的血咒| 橄欖樹文學 这是真的,因蝗灾而饿死大批百姓直至“人相食”的事,在二十四史中多有记载。

    我国的初中生物课本中,有一课专讲蝗虫。在讲到蝗灾时引有:“唐贞元元年(公元785年),我国陇海一带发生蝗灾,“东自海,西尽河陇,群飞蔽天,旬日不息,所至草木叶及畜毛靡有孑遗,饿枕道。”明崇祯 13年(公元1640年),洛阳发生蝗灾,“草木兽皮虫蝇皆食尽,父子兄弟夫妇相食,死尸载道。”(人民教育出版社初中生物>>四年制第二册>>第一节蝗虫

 

三、敬畏蝗虫还是歼灭蝗虫?

 

    面对铺天盖地而来的蝗虫,人该怎么办,是敬畏蝗虫,还是把它们歼灭,从蝗虫 口里把粮食夺回来,历来就有争论。最著名的一次发生在唐玄宗时,在初中历史课本中有讲述。我把它全文抄录在此。因为我发现,有些学者大概是文革时期上的中小学,一些中小学生应有的基础知识也缺乏。如果读了这一课,大概就不会那样主张敬畏自然了。

姚崇捕蝗

  开元四年(716年),山东地区发生严重蝗灾。当地老百姓受迷信思想影响,纷纷烧香磕头,祈求上天保佑,满朝文武也都束手无策。姚崇向皇帝上书,引用古代《诗经》和东汉光武灭蝗的诏令,说明灭蝗才是积极的办法。他建议唐玄宗派遣“捕蝗使”,去山东灭蝗。姚崇上书受到许多朝臣反对,他又力排众议,说服玄宗迅速行动。玄宗终于同意派使捕蝗,并强调:“吾与贤相讨论,已定捕蝗之事,敢议者死。”在灭蝗过程中,姚崇奖勤罚惰,对那些迁延不积极捕蝗的地方官吏严加申斥,说“古之良守,蝗不入境。今不治蝗,正证明无德可言”,发牒催促治蝗。结果灭蝗取得很大成绩,仅汴州就捕蝗14万石。此后,山东再没有酿成重大蝗灾。他的治蝗行动受到高度赞扬,人们说:“姚崇为相,忧国如家,爱民如子。”初中历史>>《中国历史》七年级下册>>第3課“開元盛世”

    我要补充的是,开元三年(715年)三月,山东就已出现蝗灾,“民或于田旁焚香膜拜设祭而不敢杀,姚崇奏遣御史督州县捕而瘗之。议者以为蝗众多,除不可尽,上亦疑之。崇曰:‘今蝗满山东,河南、北之人,流亡殆尽,岂可坐视食苗,曾不救乎!借使除之不尽,犹胜养以成灾。’上乃从之。”(资治通鉴·卷第二百一十一)

     当地老百姓在田头焚香膜拜祈祷,坐视庄稼被蝗群吞食,固然迷信更糟糕是的是朝廷中的一些大臣,当时的知识分子,提倡“天人感应”, 赞成“敬畏”,还有一套一套“理论”。换成今日“科学文化人”的话来说,就是太不重视人与自然的和谐,以人类为中心了。亏得有这姚崇,(公元650-721,历事武则天、唐中宗、唐睿宗、唐玄宗诸朝,任刺史、兵部侍郎、兵部尚书、宰相等职。),当时的宰相,力挽狂澜,争取朝廷发出了捕杀蝗虫的命令 。

    按照应该“敬畏”的理论,下面一些官员怕杀了蝗虫违背“天意”,不出力或公然反对不执行,汴州刺史倪若水就是载入史册的一个。他向唐玄宗上书说:““除天灾者当以德,昔刘聪除蝗不克而害愈甚。”对朝廷派御史来 督促执行的灭蝗命令,拒不执行。

    这姚崇也厉害,即以倪若水之道反治倪若水。当即回复:“聪伪主,德不胜祆,今祆不胜德。古者良守,蝗避其境,谓修德可免,彼将无德致然乎?今坐视食苗,忍而不救,因以无年, 刺史其谓何?”若水惧,乃纵捕,得蝗十四万石。新唐書 列传第四十九  姚宋

    刘聪是匈奴之后,灭了西晋司马王朝,建立也名为“汉”的政权,但仅统治有中国北部部分地区,不被承认为中国的正统,所以姚崇称他为“伪主”。

    姚崇在回复中说刘聪是伪主,德不能胜妖,现今是德胜于妖。如说古时蝗虫避开良吏管辖的地区,是因为他修仁德免去灾祸,那么地方官辖境内有蝗灾便应是这个地方官无德了吗?如今你管辖的地方出现蝗灾,又坐视不救,到头来没有收成,你这个当刺史是怎么当的呢?(本段文字参考了银发网--老年人的网站 的白话译文)

    还有弦外之音,你怎能拿刘聪来比拟今天的皇上呢!倪若水当然害怕,这下老实了,于是组织捕蝗,杀死的蝗虫没法按头计数,用尸体的体积来表示,总共达到十四万石。

    在朝廷内部,在下达捕杀蝗虫的命令后,大臣卢怀慎还向姚崇提出:“凡天灾,安可以人力制也!且杀虫多,必戾和气,愿公思之。”(《新唐书》卷一百二十四,列传四十九。)姚崇毫不动摇,当即驳斥卢怀慎:“今蝗虫极盛,驱除可得,若其纵食,所在皆空。山东百姓,岂宜饿杀!此事崇已面经奏定讫,请公勿复为 言。若救人杀虫,因缘致祸,崇请独受,义不仰关。”舊唐書 -列传第四十六  姚宋 )表示,如果因救人而杀虫,上天降罪,我一人担当。卢怀慎时任检校吏部尚书兼黄门监,是姚崇的副手,“自以才不及崇,每事推之,时人谓之“伴食宰相。”尚有自知之明,不敢再反对了。姚崇还派遣“使者详察州县捕勤惰者,各以名闻。由是连岁蝗灾,不至大饥。”資治通鑑不仅下命令,还对下面的官员赏勤罚懒,蝗虫被治住了,消除了一场大难,后人尊颂姚崇为“救时宰相”,“姚崇灭蝗”成为世代相传的佳话

    姚崇活了七十二岁,在那时是稀有的高寿了,未见上天报应于他。

 

三、没有科学,走不出“敬畏”的怪圈

 

    对于蝗虫是敬畏还是不敬畏之争,由来已久。

    “山东嘉祥武氏祠保存的《除虫图》,是汉代的艺术作品。图中描绘了对待虫害的三种人物,一种手持各种工具扑打害虫,一种侧卧在地观望,一种是极力反对扑灭虫害,双脚跳起,责难大家对“神虫”不恭敬。”山东灾害史,引自高建国:《中国减灾史话》,大象出版社,1999年)

    在中国历史上,像姚崇这样逆先民敬畏自然之传统,敢于在太岁头上动土的知识分子是不少的,如王充、徐光启均其著名者;明智的皇帝也不止一个,汉光武帝,清康熙皇帝都支持灭蝗。康熙还 在调查研究后写出《捕蝗说》。但在思想领域中,“敬畏自然”始终占上风。

    在当时的社会环境和历史条件下,反对敬畏者,多是因还能体察民情,为了对百姓负责,而不得不违反传统行事,在思想上仍未能冲破居主流地位的“天人合一”“天人感应”的牢笼。 因此捕杀蝗虫的事干了,但并未能从根本上去否定敬畏之说。所以在开元四年八月,又有諫議大夫韓思復上疏,仍以蝗是天災,当修德以禳 之为言,唐玄宗将此奏章交与姚崇办理,姚崇只是让他到山东去调查研究,回来如实报告,也没有去批他的天命论。

    所以唐德宗贞元二年 ,这个皇帝为了头年的蝗灾,下诏自责,说是因为“人怨上闻,天灾下降。”致使“连岁旱蝗,荡无农收。”(《册府元龟》引唐德宗贞元二年诏,转引自邓拓《中国救荒史》,邓拓文集第二卷,页68,北京出版社1986年北京第一版)

    唐文宗开成二年(837)六月,今天山东河南一带又闹蝗虫,蝗群进入京城附近,但没吃庄稼,于是N皇帝下诏褒奖京兆尹李绅,并在相国寺刻石立碑记载此事。

    最有讽刺意义的是,不畏天命的姚崇,在后世却被作为神明供了起来。江苏省海州有座“蜡神庙”,供的是治蝗虫的蒲神,还有姚崇和唐太宗李世民,唐太宗坐在正中。

    唐太宗其实是敬畏派,那是在贞观二年六月,关中地区出现蝗虫,有的蝗虫居然飞到皇帝的园囿中来了。李世民抓起几个蝗虫,向它们说 “人以谷為命。而汝食之。是害吾百姓也。百姓有过。在予一人。尔若有灵。但当蝕我。无害百姓。”就要吞下这些蝗虫,左右说,吃了蝗虫怕会生病,他说我正是想把灾难转移到我的身上来,还怕生病么。就吞下去了。据当时的记载,此后蝗虫就不为灾了 ,史官如此这般记下,无非是用以歌颂唐太宗如何爱民如子,其实蝗灾并未因此止息,他重孙子当皇帝时还得姚崇来灭蝗。 到唐朝末期,唐僖宗光啟二年(875)三月。湖北出现蝗灾时,又出现了人相食的悲剧。唐會要卷四一至五十

    蝗灾一直是中国的一大灾害, 唐朝被记载下来的有34次,而到明朝有94次,清朝有93次,远多于唐朝。及至近代,蝗灾仍在发生,无论那届政府,对待蝗灾仍和姚崇一样捕杀,连西藏的噶厦也是如此,他们信佛教,本不允许杀生的,对此作了解释:“蝗虫“为叶达(Yi-da)之替身。此辈生前,率皆贪财贪食,为富不仁,孽报既满,则转生人世为蝗虫。而蝗蝻食欲,从未有能满足者,可谓前生作孽,罚当其罪矣。”清民国时期西藏蝗灾及治蝗述论看来当政者面对现实,没法说那些动物权利之类的风凉话。

 

四、捕杀蝗虫--集体对集体的大规模行动

 

    刘兵等三“科学文化人”说,武松打虎,是是一个个体对另一个个体,“而物种之间的关系,是人类的集体行为、国家行为,因而,往往是由政府的决策产生的。”那么从姚崇灭蝗可以看到,人和蝗虫之间这场冲突,正是集体对集体的行为,而且规模很大,并且是是政府决策。

   还是韩世泳给我们提供了一次人和蝗虫大战的实录。

    记得上初中时,有一年初夏,学校组织我们到锦屏山南边去打蝗虫,那阵势实在动人,至今未忘。海州锦屏山以南是一马平川,无遮无挡。只见遍地都是打之人。人们按统一安排,划片包干,采取“摆长龙阵”或“拉包围圈”的战术,围歼蝗蝻。所谓“摆长龙阵”,即在事先挖好的长沟两边四五十米开外,一个挨一个地排长两列长队,相对而行,步步为营,边打边赶,将蝗蝻向大沟中撵;所谓“拉包围圈”,即围绕事先挖好的大坑,一个人挨一个人地排成一个大圆圈,边打边赶,逐步缩小包围圈。将蝗蝻赶进大沟或大坑中后,予以活埋。人们扑打蝗虫的工具很简单。也不知是谁创造的办法,绝大多数人都是将破鞋底钉在小木棍头上,只钉鞋跟部分,鞋掌部分出在棍前,扑打起来富于弹性。也有人干脆拿着破旧的鞋地子扑打。
    打蝗虫时,人都得蹲着,边扑打边向前挪动,打得蝗蝻乱蹦乱跳,扑得尘土满天飞扬。一场围歼下来,个个头上、脸上、身上都落上了厚厚一层黄土。有的裤子磨破了,有的手上磨出了血泡。可是,人们看到身后留下的一片死,面前沟、坑中被深埋着蝗蝻,都觉得自己灭蝗保丰收出力流很光荣,谁都毫不觉苦,更无怨言。

    人还找来鸡鸭助阵。2002年,新疆共调集了60多万只鸡鸭参与灭蝗,控制住蝗虫面积235万亩。2003年,内蒙古锡林郭勒草原发生严重蝗灾,当地政府将10万只绿鸟鸡投入草原灭蝗,很快蝗虫密度就由以前的每平方米200多只减少到每平方米二三十只。同年,河北省张北等县引进了专门对付蝗虫的柴鸡3万多只。经过培训,这些柴鸡已能听从饲养人员的哨声,白天出动围剿蝗虫。晚上回鸡舍休息。鸡部队围剿蝗虫

    这回是不折不扣的集体行动,政府行为,对生命不仅不敬畏,还施以大屠杀,打死蝗虫的个数,只能回答为不计其数,或者用尸体总量的体积、重量来表示。

    主张敬畏诸君,这该怎么办呢?

陶世龙,2005年5月3日于加拿大之FREDERICTON